K1体育

新闻动态

国家广电总局:有线电视不得播放开机广告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发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将自2026年11月27日起施行。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直接或者间接向个人用户、家庭用户、集团用户等提供广播电视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工作应当坚持意识形态属性、公共服务属性、技术产业属性,遵循用户为本、安全畅通、公平合理、公益优先的原则。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科学审慎、安全可靠、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有线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供智慧化广播电视服务和数据传输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持续提高网络整合水平和实效,建好用好新型广电网络,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成为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资源平台。 第四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促进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不断完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和业务接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用户接入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业务要求 第七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时限、资费标准等内容,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的业务质量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第八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的业务服务应当坚持信源安全、专网传输,承载和呈现业务服务的机顶盒、电视机等各类终端设备或者应用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标准。 集团用户利用自建综合信息系统向宾客提供有线广播电视服务应当使用合法的广播电视信号源,不得通过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有线广播电视服务。承载和呈现有线广播电视业务服务的传输分配网络、信息系统以及机顶盒、电视机等各类终端设备或者应用应当确保业务服务安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对有线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更改,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传输信号和业务呈现。 第九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目录。 基本收视频道中应当包括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求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求转播的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本地广播电视节目。 第十条 除下列情况外,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不得更改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 (一)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 (二)信号源不符合传送条件或者已停止播出的; (三)与节目提供方的协议有效期满或者节目提供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传送基本收视频道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所涉及用户公告,并采取措施保证基本收视频道数量。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于当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所传送节目的信号来源、业务质量、服务质量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不断应用新技术提供新视听服务,推动有线广播电视服务迭代升级。 第十二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直播优先原则,实现开机看全屏直播功能,设置频道回看入口,不得播放开机广告。智能电视机应支持优先呈现直播频道功能,提供便捷设置入口。 酒店等集团用户应当坚持直播优先原则,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便捷设置入口,方便用户自行选择开机进直播或者电视交互主页。电视交互主页的页面、导航栏、状态栏、推荐位等内容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有线广播电视交互界面首页设立免费专区,对优质免费内容进行重点推荐,精简收费栏目数量,明示节目收费信息,规范应用专区运营和订购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优化终端性能,缩短开机时长;鼓励采用语音遥控、手机遥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用户体验。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简化遥控操作,实现遥控器一键切换直播信源。 第十六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要依法经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良

about image